多年来我校离退休老同志一直关心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,积极为他们筹措“夕阳助新苗”助学金。今年,离退休老同志们又为在校贫困生筹集了十一笔助学金,委托我处代为评审发放。按照老同志们的要求,现将2015年度“夕阳助新苗”助学金评比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,家庭经济困难,为学校建档困难生,中西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;
2.热爱集体、诚实守信、踏实学习、乐于助人;
3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行为;
4.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勤奋,成绩良好;生活艰苦朴素,自立自强。
二、名额分配
学院 |
名额(名) |
学院 |
名额(名) |
学院 |
名额(名) |
化工学院 |
1 |
建筑学院 |
1 |
经管学院 |
2 |
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|
1 |
艺术学院 |
1 |
法学院 |
1 |
材料学院 |
2 |
土木学院 |
1 |
外语学院 |
1 |
机械学院 |
1 |
交通学院 |
1 |
环境学院 |
1 |
生工学院 |
1 |
测绘学院 |
1 |
药学院 |
1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|
1 |
能源学院 |
1 |
食品学院 |
1 |
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|
1 |
威廉希尔体育 |
1 |
海外学院 |
1 |
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|
1 |
数理科学学院 |
1 |
2011学院 |
1 |
三、申报程序
1.学生申请:学生根据申请条件,结合自身情况,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《南京工业大学“夕阳助新苗”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,简称《申请表》),并附1000字以上的书面申请。
2.学院审核: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审核,确定初定人选,填写《南京工业大学“夕阳助新苗”助学金学生情况表》(附件2表1,简称《情况表》),报至资助科;
3.学校审核:资助科对申请学生进行汇总和审核,审核结束后将材料报送校关工委审批。
四、2014年度受助学生情况反馈
请各学院组织2014年度“夕阳助新苗”助学金受助学生(名单请见附件2表2)认真填写《“夕阳助新苗”信息反馈表》(附件3,简称《反馈表》),并附1000字以上个人小结交学院,学院将其情况填入《情况表》(附件2表2),并将相关材料与2015年度申请学生材料一并报资助科。
五、报送材料和时间
报送材料:
1、纸质材料:
申请学生:学生申请书、《申请表》;
反馈学生:学生个人小结、《反馈表》;
2、电子材料:《情况表》,通过奥兰报送。
报送时间:5月4日前
附件
附件.zip